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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级经济师考试培训工作的通知
作者:摘要于:更新时间:2013-05-21点击次数:4807次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中级经济师培训考试及报名

    根据《人事部关于印发(经济专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)及其(实施办法)的通知》(人职发{1993}1号)有关精神,为适应企业对管理人员的需求,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,为组织好2013年全国经济师报考培训工作,有关事项如下:

    一、考试培训对象

    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或有志于从事人力资源管理、金融、工商管理、财政税收、建筑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。

    二、申报条件(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)

   (1)大学专科毕业,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。

   (2)大学本科毕业,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。

   (3)学士学位或研究生,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。

    四、成绩管理及证书

    考生必须在考试当年通过全部考试科目。成绩合格者,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,全车范围有效。经济专业中、初级资格实行注册登记制度。初期资格证书有效期为5年,有效期满,持证者要按规定主动到发证机构办理注册登记。

    五、报名时间:即日起开始报名

    六、考试时间:11月2日

    七、培训时间:报名费按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。教材资料费按实收取。

    八、报名地点:

    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98号

      乘车路线:12路  104路  105路   111路  113路  117路  202路  312路  317路  401路  405路  803路  118路  旅1路  立珊线至长岛路口站下

    联系电话;0731-82880925    0731-82880923

     

注: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,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,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。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,方可取得资格证书。

申报年龄:25岁以上

报名网址:湖南人事考试网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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